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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天氣漸漸踏入深秋,樹上的葉子逐漸轉為紅色,隨着微風吹過,一片一片灑落在草地上,好不浪漫。看見英國母校小鎮的照片,想起了那段大學時期的回憶。

我在大學的時候,修讀法律,選修刑事訴訟和犯罪證據學,畢業論文寫的是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和犯罪證據學的論點。當時對刑事法特別有興趣,畢業後,曾經到皇家檢控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跟着檢控官實習,又有幸去到倫敦的地區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 跟着法官一起旁聽聆訊。那段日子非常難忘,每天都有不同的刑事案件研究,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從中得到的那份快樂和滿足感是滿滿的。

時光飛逝,過去10年,我從刑事法轉攻到移民法。而世事的奇妙在於,你以為有些事情離開遠了,然而後來卻又總會在某個時刻突然回到身邊。自從BNO簽證計劃推出以來,意想不到的是,我從前的專業又再大派用場。因為在我們處理的個案當中,不少都曾經有刑事紀錄,算了一算,原來不經不覺已經有超過100個涉及刑事紀錄的案件。在這當中,包含了不同的罪行,我把他們歸類為以下幾類:

1)違反交通守則 Careless Driving / Dangerous Driving / Drunk Driving
2)盜竊 Theft / Shoplifting / Burglary / Obtaining property by Deception
3)走私 Smuggling / Export regulated native plants and animals
4)毒品 Possession / Selling / Distributing of unregistered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5)貪污 Agent accepting an advantages / Dealing with bookmaking
6)詐騙 Possessing of a false instrument / Conspiracy to defraud
7)襲擊 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 / 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
8)公眾行為 Committing an act outraging public decency / Behaves in a disorderly manner

在這些案件中,我一一聆聽着他們的故事,了解他們的成長背景、原生家庭、青少年時期所面對的遭遇,曾經失意低落甚或抑鬱時期的經歷。訴說起往事,不少人都在我面前痛哭流淚,後悔不已。

他們完成刑期後重新投入社會,有的重新進修,學了一門新的技能,找一份新的工作;有的開了自己的公司,做着有意義幫助社會的工作;有的有了自己的宗教,為過去的過失懺悔,重新做人;有的放下了過去的關係,重新找到了另一半,建立自己的家庭,成為了爸爸媽媽,以自己的經歷作反面教材,用心培育下一代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在我聆聽這些故事的時候,發覺其中有一個共通點,是不少人都對於自己過去的經歷都耿耿於懷,放在心底𥚃很久很久,甚至連家人或另一半,都不敢說出口。他們可能都很介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害怕別人不會接納真實的自己。我卻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無論是刑事紀錄或是原生家庭,伴侶關係或是心理狀況,當你整頓好過去的種種,可以重新出發的時候,只要不再介意自己的過去,每一個人都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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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story has an end, but in life, every end is a new beginning.

Photo Source: University of Lincoln

 

移民英國, 繆曉彤 Janine Miu

繆曉彤 Janine Miu

英國大律師,畢業於英國倫敦城市大學法律碩士,英國林肯大學法律學士 英倫移民Janine Miu: /fb@mhtja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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