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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病

 

罹患腎病並不表示不能生育,但病人在懷孕期間必需小心緊貼病情。只要腎臟排除廢物的功能正常,懷孕就可以繼續下去。但如果母體無法處理胎兒所產生的額外代謝廢物,就可能要進行洗腎工作,這時情況就變得相當危險了。

 

所以,患腎病的女士,在計劃生育前,必須預先檢查身體狀況,了解自己的病情是否適合生育,並且最好與自己的醫生溝通好,了解倘身體或胎兒產生任何變化時,應作出甚麼相對的應變措施。而在懷孕期間,必須按照醫生的吩咐,小心調養身體及胎兒。

 

心臟病

 

大部分罹患心臟病的女性比較容易陣痛,而在陣痛分娩時,對心臟產生的額外負擔是間歇性的,且不會超過第3期妊娠時對心臟所產生的負擔,因此通常不需要擔心早產或需要剖腹生產。

 

即使如此,患有心臟病的女性,在計劃生育前,必須得到醫生同意,並按照醫生的指示控制病情。在懷孕期間更要保持心境輕鬆,切勿過分緊張和操勞。

 

癲癇

 

每200個人中即有一人罹患癲癇,其症狀是暫時性失去意識及全身不適。根據研究指出,妊娠對癲癇發作的頻率和強度影響不一,50%婦女不受影響,40%婦女在妊娠時有輕微的改善,而10%婦女則更形惡化。

 

懷孕期間,癲癇病人必須定期由神經科醫生檢查,適時調整藥物劑量。但由於在服用雙苯內醯(phenytoin)時,葉酸吸收會受到影響,間接影響胎兒的發育;若以sodiumvalproate取代,則可避免這個情況。若必須選用雙苯內醯處方時,醫生應同時給予葉酸的補充,避免影響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