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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護士長專欄|死亡的尊嚴與真正的孝道

在這個專頁,大家總是樂於對生活、或者生兒育女之事分享各種意見和討論。但有生就有死,兩者同樣都是人生必經之事,中國人社會,大家對「死亡」兩字總是有很多避忌,尤其是老人家。

 

然而迴避並不代表問題解決,時代進步,其實還是有愈來愈多老人家願意坦然和家人討論人生最後階段的種種安排。有時他們甚至會主動提起,最怕就是後生一輩反而選擇逃避,一句「大吉利是」讓話題終結,這反應看似體貼,卻其實可能最是不孝。

 

首先要說明的,是我今天並不是打算和大家講及「安樂死」這爭議話題,畢竟安樂死暫時只有幾個歐美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瑞士、加拿大及美國其中六個州分屬於合法,在香港並無實行的空間。我們要討論的,其實是一個更為普遍的情況,就是家人在病症末期的處理與抉擇。

 

心跳停頓,家人仍要醫生繼續救

大部分老人家到了生命的盡頭,因為身體機能的衰退,會到達不由自主地活著的情況,這時候很多事情自己也已經沒有了控制能力。在醫院工作多年,見過很多八、九十歲患有長期病症的老人,就在生命即將走到終點時心跳停頓,家人卻仍然要求醫院進行急救。

 

大家或者有睇過《仁心仁術》、《ER》之類的電視劇,都會知道急救的大概程序。急救後的病人好多時在口部會放了一條氣管導管(大概30cm長、直徑1cm)接駁呼吸機以協助呼吸。四肢會有至少五、六條針口接駁鹽水、心臟藥、抗生素等藥物。另外也會有尿喉放尿及會穿上尿片以防遺便。

 

經過搶救後,病人有可能會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多維持三、四天生命跡象。也有些時候這個狀況可長至數星期,只是無論是一天兩日,又或者是幾個星期,極大機會是病人最終都沒有清醒過來便終於要離開。

 

 

 

能救的就一定要救?

這情況最常見的原因,是病者並沒有事先和家人說清楚,在心跳停頓時是否接受急救,而家人又有種普遍的錯覺以為能救的就一定要救。

 

我當然明白要家人做決定,讓醫院在病人臨終時停止急救是非常困難亦很痛苦的。但重點其實在於甚麼才叫做「能救」?如果病人年紀已經相當大,其病症也已經進入尾聲,大家明白到要病人康復已經是不可能的事,那麼「能不能救」那界線相信不會太模糊。

 

為了讓病人能有更好的選擇,近年醫管局就大力推動著「舒緩治療」。這種舒緩治療不只限於末期癌症,亦包括各種晚期心臟病、腎病、肺病、中風或痴呆症等長期病患。舒緩治療其中一項,是醫護會早與病人及家人相討論臨終的選擇,包括如果萬一心跳停頓是否同意不作心肺復甦及不用呼吸機協助呼吸等治療,並讓雙方簽下同意書。

 

這個措舉一方面令病者可以有自主權,亦可以免除家人在最終時刻要下決定的痛苦。如果家裡有老人家長期患病,不要害怕迴避和醫院討論相關處理,才是對老人家盡孝。

 

本文作者:媽媽護士長

兩子之母,護理學碩士畢業,任職公立醫院護士超過十年,曾經於最前線對抗沙士疫症,及後晉升醫院護士長。因懷有提升香港護理行業者質素之理想而開展教育事業,於多間專上學府擔任護理系講師多年。